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律师陈钟认为,两件案例应不同对待。 对文文家的房子,没有约定过户的时限,因此,原有的合同仍有效,仍然可以要求原房东过户,如果原房东不肯,可以走诉讼途径。现在关键要看文文家当时签的合同是否格式合同,如果是格式合同,基本就可以肯定能打赢官司,然后凭法院判决书去办理过户手续,并拿到相应的拆迁补偿。如果不是格式合同,要看合同是否对“产权转移”有明确的约定。 而小月家的房子很难得到法律上的支持。农村集体土地上盖的房子,按规定是不能出售给外村的人,因为是无法办理三证的,当然也无法办理过户,而小月家买到的其实只是使用权,并不是所有权,国家对小产权房买卖也是不支持的。因此,房子要拆迁,补偿肯定是给原房东的。小月家只能跟原房东再协商一下,看能否得到一定的补偿。 陈钟律师提醒:现在国家对拆迁补偿,只是针对产权所有人。因此,奉劝那些买了房子却常年没有办理过户的买家,赶紧去把过户办了。另外,签的购房合同一定要规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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