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勤律师提供以下法律服务: 起草、审查、修改有关国际、国内各种商业贷款(包括国内委托贷款)合同及相关的担保文件;参与借贷交易及融资租赁合同谈判;对保证人的资格及资信进行调查或审查;对各种物权担保(抵押、质押)及外汇担保的合法性、有效性进行审查;依法清偿到期借款、协助拍卖变卖抵押物、质物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、外商独资企业、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、控股公司的组建,外国公司在华代表处的设立、外资金融机构的设立及上述企业日常运营及管理中的法律事务。包括进行法律可行性分析,风险和资信调查;对整体方案进行策划、论证;代表客户参与项目谈判;起草、制作、审查或修改各种投资合同、协议、章程等法律文件;代办新设立投资主体的法律手续;对投资业务出具法律意见书等。 为外资收购、兼并、控股、参股国有企业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或专项法律服务,代为调查企业情况,出具法律意见书,制定方案,参与谈判,起草合同文本等法律文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