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滁州市公汽公司内退职工杜宗德和无业人员桂晓琦,虚构自己有“通天”之能在北京大肆诈骗,国企高管、煤矿老板、研究院院长、银行行长等纷纷上当,拱手送出370余万元。昨天(7月31日)记者获悉,认定其构成诈骗罪,市一中院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5年和10年。 检方指控,2006年至2009年间,杜宗德和桂晓琦行骗7起,诈骗金额370余万。其所骗之人,包括江西煤老板、时任山西潞安集团党委副书记、时任中国黄金集团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、中石油一研究院院长、某银行行长、副行长等多名权贵。这些人或是为了得到提拔,或是为了获取开发协作,或是为了恢复生产,先后拱手送给杜宗德、桂晓琦现金、购物卡和用餐卡等,折合人民币370余万元。 庭审材料披露,山西潞安集团的副总经济师王某出具证言证实,2008年或2009年左右,他来京开会时认识了桂晓琦。随后,他听说桂晓琦是中央党校的后备干部,即将去发改委当副主任。由于该集团的党委副书记曹某和他关系很好,一直想找人帮忙扶正。王某便带曹某来京结识桂晓琦。一起吃饭时,桂晓琦默认他即将担任发改委副主任一事,并和曹某商量“如何如何提拔”,并要走了曹某的简历。再次见面时,桂晓琦向他们介绍了杜宗德,称“杜书记”是帮助曹某提拔的中办领导。杜宗德则自称与不少中央领导关系很好,还让其准备一些举报潞安集团其他领导的材料,他可以帮着把材料递给中纪委、监察部的领导,好帮曹某顺利提拔。 在此期间,王某分两次送给桂晓琦100万,曹某也单独送上了3万元购物卡。王某说,100万是给桂晓琦的好处费,因为办事总是要花钱的,所以当时没让对方打收条。 在另外几起诈骗事实中,江西省铅山县杨林乡螺丝坞煤矿老板徐某因发生矿难而被关停,以为“杜宗德认识国家安监总局等相关部门的领导,能够帮助煤矿恢复生产”,而被骗走206万元;时任中国黄金集团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的周某,则以为“杜宗德曾在甘肃平凉地区担任县委书记,和中央领导的家人很熟悉,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是杜宗德的侄子,能够帮助中国黄金集团与国家黄金总公司合作进行产业基金开发”,而为骗子支付了40余万的公寓租金。 此外,中石油一研究院院长,为得到提拔而给了杜宗德和桂晓琦6000元及1.2万余元的加油卡;世界华人华侨总会一领导为了进入政协担任领导,被骗9万元;一银行支行副行长则因为介绍存款并帮助总行行长提拔一事,而被骗走4万元现金及3万元购物卡。 法庭上,公诉人宣读的滁州市公共汽车公司多名领导的证言则证实,杜宗德曾为该单位员工。当时,他就总是吹牛和中央领导有亲戚关系,说有事可找他帮忙,但至今没办成过什么事。杜宗德的妻子则称,她和杜宗德都已退休,每月的退休金也就1000多元。 法院认为,杜宗德和桂晓琦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鉴于两人愿意退赔,且追缴和扣押在案的款物足以赔偿各受害人的经济损失,因而对两人从轻处罚。最终,该院判处杜宗德有期徒刑15年,桂晓琦有期徒刑10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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